.

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在职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中心、院(系、所)和学位申请人: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起,在职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成课程审核(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参见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http://www.yjsy.ecnu.edu.cn/zyxwb/kcsh/kcsh.doc)或各中心和院系的相关工作通知。
二、缴费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及信息学院的工程硕士需缴纳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共计8000元。
    
申请者至各中心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我校财务处缴费(两校区除周三下午外都可办理);申请者也可通过电汇、银行转账方式将费用汇转到我校账号(请注明院系、姓名、学位类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学号和款项(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的用途),款到后,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收款收据(由申请者本人或申请者委托他人办理)。
    
缴费后,收据原件本人留存,并复印一份,在背面写下姓名、院系、学位类别、学号后交各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帐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001247209026260113
     
各中心对本单位学员的缴费信息要进行掌握和汇总,形成《缴费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打印版在论文答辩前一并提交专业学位办,供财务结算用。

三、统一领取论文封皮
    
学位申请人在装订论文前可凭学员证/校园卡,至指定地点统一领取论文封皮。申请人提交盲审(1本)、评阅(3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答辩委员会(5本)、分委员会(3本)的论文(共计14本)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论文封皮15/人,超出部分费用自理。论文封皮若代领请代领人写下简单说明,记录代何人领取、代领几张并签字即可。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申请人可在指定地点或任意打印店打印、装订论文。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文印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117

四、通过盲审抽查
    1.
参加盲检抽查
    
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后,各中心凭课程审核通过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专业学位办统一领取盲检密码”(“盲检号”)及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发放给每位学位申请人,每位申请人都需凭此号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lwms.seei.shec.edu.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当即随机确定是否抽中上海市盲检(下简称市检”)

    申请提前答辩的申请人,在上述系统中未抽中盲检,即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强制盲检(下简称校检);另外,已登陆上述系统进行抽检逾二个月但未曾答辩的申请人,或曾经答辩但答辩未通过及分委员会讨论、校委员会审批未通过的申请人,也都必须参加校检。
    
需盲检的申请人进行下列步骤,不需参加盲检的申请人直接进行第五项。
    2.
提交盲审论文
    
参加市检和校检的申请人都需提交盲审论文1本。为保证后续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提交盲审论文至专业学位办的时间应不晚于2010415日。市检和校检论文由学校统一送审。
    3.
认定盲审成绩
    
盲审期从专业学位办收到论文并送出当天算起,30天。逾期未返回的盲审成绩认定为通过。
    
参加市检校检的学位申请人的盲审成绩由专业学位办定期反馈给各中心,申请人可至中心查询。
    
硕士盲审成绩
“异议”的认定标准为:
    
1)评价指标成绩出现2D1E;
    
2)评语中出现不同意答辩建议修改后答辩未达到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等字样。
    
盲审成绩出现
异议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1)研究生及导师认可专家评阅意见,可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由专业学位办送原专家复审;
    
2)研究生及导师不同意专家意见,可由专业学位评定小组(所在的中心)向专业学位办电子签报提出另聘专家评阅或由专业学位评定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进入答辩。
    
盲审成绩除认定为异议外,皆可认定为通过,可组织答辩。

五、完成论文评阅
    1
.《送审表》审批
    
申请人或答辩秘书、研究生秘书填写一式两份《华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审批表》(下简称《送审表》见附件5)。其中,论文评阅人不少于2人,且至少均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含主席)不少于5名,且至少均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
    
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包括论文评阅人,但论文评阅人的比例必须低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的50%。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都必须至少有一名外单位专家(外单位指除申请人本人工作单位和华东师大之外的单位)。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经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不可随意更改,否则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无效。
    
各类专业学位的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需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一名实践专业领域的一线专家作为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
   
《送审表》等其他材料填具、中心审核盖章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送专业学位办审批。审批的材料包括:
    1
) 《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和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
    2
)《送审表》(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经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同时将两份《学位申请书》和一份《送审表》返回中心。
    2
.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应严格按照《送审表》中确定的评阅人进行送审,评阅工作由院系(中心)组织协调。评阅意见书(附件6)应于答辩前一周密封返回院系(中心),
答辩秘书随即将成绩填写至《学位申请书》的相应位置。注意:所有评阅专家都同意申请人答辩,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半年后再提出答辩申请。
    3.
学位论文检测
   
申请人必须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供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抽查,详见学位办通知http://www.yjsy.ecnu.edu.cn/xwb/tz/200904/20090401.htm

六、答辩
    1.
张贴公告
    
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向各中心统一领取答辩公告,并应于答辩前一周张贴在院系(中心)教学楼、办公楼等处的醒目位置。
    2.
参加答辩
    
申请人按照院系要求,参加答辩。院系(中心)应组织好答辩工作,保证答辩按程序进行。答辩过程请按答辩程序操作,答辩材料请见附件789
    
本学期答辩工作应在531日前完成。

    3.提交论文
    
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按照相关通知向图书馆、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除此之外还应向院系(中心)提交实物论文一式三本,院系收齐后统一交各中心
    4.
统一采集照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922号文、教育部学位中心(200934号文和沪学位办(20093号文的通知精神(可见通知D:\www\xwb\tz\200906\20090616.htm)从2008年起,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其学位证书的照片作为上报学位授予信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统一采集。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的安排,结合我校单证学员(只有学位证书无学历证书)多在外地等特点,对我校单证学员学位申请人(含高师中职和其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及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照片采集采取自行定点摄像和统一定点处理照片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为:
    A.
即日起,至531答辩结束前,申请人可凭校园卡或学员证至定点图片社拍摄学位证书照片,以便图片社能及时完整的将图片电子信息和实物报送学位办,待学位审批通过后由学位办上报学位信息和制作学位证书。摄像注意事项如下:
    1
)因摄像背景为浅蓝色,请避免穿着浅蓝色衣物。
    2
)摄像费用每人10元,请当场交图片社。
    3
)拍摄时图片社将提供相片封袋,申请人需正确、清晰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身份证号等信息;请务必严肃对待,反复核对。
    4)
定点图片社: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7,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021-64682837,周一——周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700
    B.
对个别确实有困难不能前去图片社参加拍照的申请人,可以提供2寸彩色近照(避免蓝色着装,背景尽量使用蓝色),在照片后用圆珠笔(请不要使用水笔和铅笔)写下姓名、学号、院系、专业等信息,交各中心,并交纳照片处理费10元,由中心于答辩前统一交学位办,再转交图片社处理。
    
以上两种方式请任选并必须任选其一操作
    
注:双证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照片采集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另行通知。

七、网上输入学位授予信息
    
每位申请人都需在论文评阅通过后至论文答辩结束前登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yjsy.ecnu.edu.cn/xwb/xwb_infoglxt.htm,按照学位类型进入不同的登录页面登录、录入提交相关系信息,并打印《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信息表》,交院系(中心)盖章审核。

八、学位审查
    
从本学期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查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

(一)召开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会议:

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答辩结束后,于63日前召开会议,逐一审查学位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秘书向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中心)报送以下材料供各评定小组召开会议使用:
     1
. 学位申请书第一份,其中放入以下表格
     ①“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
     ②“
导师推荐意见表1份)
     ③
论文评阅意见书
     ④
盲审评阅意见书(若有)
     ⑤
答辩决议(1份)
     ⑥
答辩记录(1份)
     2
.学位申请书第二份,其中放入以下表格
     ①“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
     ②“
导师推荐意见表1份)
     ③
答辩决议(1份)
     3
.《信息表》
     4
.申请人学位论文(一式三本)
    
 评定小组会后,将无异议的申请人的两份学位申请书、《信息表》分别按学号顺序捆扎,有异议的个人材料仍分装在学生个人材料袋内,连同评定小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注: 请申请人认真检查学位论文,确保封面格式正确,封二至正文前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作者签字、签日期;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声明作者和导师签字、签日期;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正确完整。

    (二)召开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会议:

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65日前召开会议,审定专业学位申请。

九.审批学位
    2010年6月18日
,校学位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审批学位申请。会议决议将于会后公告在学位办网站上;同时,学位办打印、制作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决定书及学位证书。

相关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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