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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下半年专业学位硕士课程审核已经开始受理,请有关培养院系研究生培养秘书带学员的有关材料(确认材料完整、初审签章、符合条件)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终审。审核内容:
1、学员的成绩单
学员成绩单(1式3份),请对照培养方案,如实认真填写成绩单。学员成绩单需经导师、研究生秘书签字,并盖培养院系章。教育硕士学员学分不少于34学分(小学教育方向不低于36学分)。
2、开题报告
学员开题报告应经过导师及开题报告小组认可通过,并签名。
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有cn刊号的第一作者论文,非核心期刊增刊不予认可,作者单位需具名为华东师范大学
4、科研成果登记表
学员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导师、秘书签名并盖院系公章。
(注):具体内容请参照培养方案。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网页上下载(点击此处即可下载 )
审核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联系电话:62233699
注意:1、个别公共课成绩不齐的院系可到专业学位办查询;
2、答辩及盲检具体要求请看我校学位办通知。
3、教育硕士、MPA、高校教师、中职教师课程审核材料分别先报送教育硕士中心、MPA中心、高师中心、中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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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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