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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08年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工作规定,我校2008年本科毕业生获得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需办理报名手续,请有关考生(见我校主页公告栏10月15日的通知),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校公告名单的本人排序号、报名费(80元),推荐至校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还需交校外招生单位招生部门的接收函(交原件、并自行复印留用),选择下列时间地点(附注)领取有关报名材料(校验码、推荐免试生专用登记表、体检表)。
  获得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也需一并办理。
  推荐免试生考生其后还需办理在线输入、现场确认、表格填署、体格检查、材料寄送等事项,并需通过复试接收,且具时效性。
  推荐免试生考生的报考为全国统一办法,务请各位推荐免试生考生认真对待。考生如有未办理其中事项而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荐免试生考生如在公示期间或期后有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者,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
附注
  1、在闵行校区就读的学生:10月20日9:00至14:00、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07室。
在普陀校区就读的学生:10月21日9:00至14:00、普陀校区学校研究生院1楼会议室。
  2、候补学生10月20日21日不办理上述报名手续,并请于10月22日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意办理上述手续的时间地点(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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