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进行报名、考试、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为2名。入学时间为2008年9月,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
2.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录取前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还需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书,考生所在单位需交付培养费。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华东师范大学的学习时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安排
报名(网上输入)时间近日起至6月6日。
考试(含复试)时间定于6月14日至15日。
考试地点拟定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中山北路3663号)。考生自理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的安排和费用。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华东师范大学2008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的报考办法,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报名(在线输入),因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此次招生系特事特办,网上报名仍使用原2008年的报名系统,且仅限在报考院系所为“大学社会科学教学部”的招生信息范围内进行,考生所见招生单位、招生专业、招生方向、招生导师均未变化,但本文招生政策已言明:按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考试和录取,即考生选择专业、方向、导师仅是报名系统设置和完成本次报名的需要,并非表示按考生所选进行考试和录取。
网上操作细则为:①注册②填写并选择报名信息,仅限在报考院系所为“大学社会科学教学部”的招生信息范围内进行③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④下载表格(报名登记表、2份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往年英语试题、2008年英语试题说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末页需原工作单位签署委培意见并盖章。
2.填写好的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请点击这里下载)。亦需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专家推荐书(两人份)。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
5.1吋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准考证)。信封二只(约长23厘米,宽16厘米,填写好本人收信地址,不贴邮票,用于我校邮寄政审函和委培协议(平信)、录取通知书(挂号))。
6.考生还可附寄有关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论文著书等体现本人综合素质的表述材料。
上述材料一并用邮政特快专递限6月9日前寄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1),上述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费200元来我校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交付,请勿邮汇或夹带。
六、科目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三门:①英语、②马克思主义原理、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思想政治教育(选一门)。初试时间每门3小时。
复试在业务方面主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及从事理论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综合素质。还需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七、考前报到
考生于6月12日或13日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校办公楼320室),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付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含复试安排)。
八、录取原则
华东师范大学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从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业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其他事项
招生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及时通告、遵照执行、负责解释。
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招办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并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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