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准考证
初试于3月17日、18日在我校(中山北路3663号)进行。考生请在考前3日内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医院隔壁、游泳池对面)进行资格审核: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持身份证和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研究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持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公开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水平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交纳报名费考生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另行邮寄。
2、复试安排
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复试包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复试一般为3月19日、20日。
3、提交材料
复试时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交至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处。
(1)体检表(考生请在县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
(2)硕士成绩单(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硕士阶段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章)
(3)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毕业生可缓交)或著作的复印件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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