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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拟录取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拟录取的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报考心理学系(基础心理学专业)、教育信息技术学系、数学系(除学科教育专业)、物理学系、化学系(除学科教育专业)、金融与统计学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精算学专业)、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电子科学技术系、生命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地理学系、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人口研究所(人文地理学专业)、环境科学系、城市与区域经济系的考生:初试科目中的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业务课和复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
  报考教育学系、心理学系(除基础心理学专业)、课程与教学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公共管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学前教育系、特殊教育系、大学社会科学教学部、政治学系、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古籍研究所、哲学系、对外汉语学院、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商学院、数学系(学科教育专业)、化学系(学科教育专业)、金融与统计学院(金融学专业)、人口研究所(人口学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中的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和复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
  我校实行在专业内按导师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排序、即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能力、论文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判后给出排序。
  录取相关事宜请继续关注网上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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