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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应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凡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经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3.若报名系统中的考试科目等信息与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或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无法完成在线报名,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
4.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委托培养合同,还需交培养费(12000元/年)。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日期及方式
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线输入)。我校对此前在报名系统(测试版)输入的信息不再采用和保留。
已被我校接收的本科直博生须办理此次报名事宜。
报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中法联合培养的考生暂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届时另行通知。
2.报名信息输入
考生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①注册②填写并选择报名信息③下载表格(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份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和往年英语试题(俄、日、德、法等少数语种试题于12月20日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书面邮寄方式提供)和题型说明,我校不提供往年业务课试题。
考生如遇下列原因,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后无法进入下一步,请重复操作(勿重复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项有空格、考生电脑网速低、学校服务器流量受限等。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在“考试方式”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在“报考类别”一栏选择“委培”(我校会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作安排),申请此项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办理有关签约事项,并将签约的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可于12月20日前对原在线输入的信息进行修改,凭用户名和密码或用户名和电子邮件地址进入原报名系统修改。
4.邮寄报考材料
考生在2008年12月25日前将下列报考材料经邮局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1),如将材料径送(或通过非邮局类快递)至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在工作日送达,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8室320室。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式两份)、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均须完成表格填写和体检。②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⑤1吋彩色照片一张(同报名登记表所粘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导师和专业,用于准考证),信封二只(约长23厘米,宽12厘米,填写好本人收信地址,不贴邮票,用于邮寄调档函(平信)和录取通知书(挂号))。⑥已被我校接收的本科直接攻博的考生除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09年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提交相应材料外,还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提交《报名登记表(1)(2)》(一式两份)、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⑦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③和④,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⑧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并寄来。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含论文等个人资料),请自留底稿。
5.汇报考费
报考费250元,请务必于2008年12月25日前经邮局普通汇款或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或送达地点同前)。并务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所报考院系所、专业、导师、报名序号。请勿将报考费放入材料中夹寄。如因汇款信息有误、汇款到达超期而影响考试安排,我校不负责任。
本科生直接攻博考生不需再交报考费。
6.确认查询
考生约于2009年1月5日登录原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在线确认,即考生可知:①材料是否寄达②汇款是否寄达③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如有疑请即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于无效报名信息,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予保留,相关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事项
1.报考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核发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交付报考费的考生给予准考,对不准考的考生我校会进行电话联系。考生于考前3日内凭下列材料原件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进门右侧校办公楼307室)领取准考证(含复试安排):应届硕士毕业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和上述邮寄报名材料中第⑦点有关材料。
2.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09年3月14日至15日,科目为一门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英语试题水平为大学六级,参考教材是全国通用大学英语,考试使用答题卡和答题纸,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水笔、圆珠笔)。
初试安排:3月14日上午外语,14日下午和15日上午专业课,部分考生15日下午有专业课(受考务安排限制),初试所在校区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复试所在校区届时由院系所确定。
初试后即进行复试,约16日或17日。考生来校后复试前将以下材料交至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处:①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评议书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论文初稿。③考生认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3.住宿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距市区较远,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住宿事项安排是:(1)学校有新建宾馆“教师之家”在虹梅南路5858号(研究生公寓旁),联系电话33503666。(2)我校上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委托的社会机构“瑞吉服务中心”继续代办住宿服务,联系电话:54743354或13061651278或13671606315。请需要住宿的考生自行联系。
四、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的提前攻博、硕博连读、中法联合培养的考生的报名时间和办法,学校会届时通知,也请有关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3.招生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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