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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各自主设置学科专业负责人:
研究生院设立了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我校自主设置专业的建设。请你们根据“关于我校自主设置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对本专业的建设的进行详细规划,希望你们在2005年12月9日前提交以下几方面的建设计划材料::
1.培养方案制定;
2.各门课程与教材建设计划;
3.学科前沿讲座开设计划;
4.导师队伍的建设计划(包括人员引进计划);
5.近年研究生招生目标;
6.培养基地建设目标(包括软硬件条件等方面);
7.建设经费使用预算;
8.一年后中期考核的指标。
关于我校自主设置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附录:
2004年12月批准的自主设置学科(共计6个专业)
1. 教育政策学
2. 教育伦理学
3. 中外教育关系
4. 学习科学与技术设计
5. 心理信息工程学
6. 国际冷战史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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