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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
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研究生办理该项工作的具体做法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学生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firstjob.com.cn下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一式两份
    二、学生首先到各院、系、所办理相关手续。评定表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填写,请在填表之前认真阅读下面的《2007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入沪成绩评定办理指南及要求》对未能通过研究生课程审核的学生在学位一栏不做选择。其中一份评定表由各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生凭院、系、所开具的《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和一份已填好相同内容的评定表(未签字盖章)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研究生院开具的该评定表只能用于户籍申请,不作为学生最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依据。
    五、各院系(所)尽量收齐后来研究生院集中办理。研究生院下周一(4月23日)起开始受理,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受理地点:研究生院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2232851。
    附件下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

研究生院
2006年4月19日

 

附:2007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入沪成绩评定办理指南及要求

一、 各院系(所)尽量收齐后来研究生院集中办理(不对个人开放)
二、 研究生院周一(4月23日)起开始受理
三、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四、 受理地点:研究生院1楼会议室(101旁)
五、 准备材料:
a) 《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一式两份
b) “院(系)”以及“专业”都填写完整
c) 通过课程审核方可以在“①博士”或者“②硕士”项上打勾
d) 成绩等级由院系负责打勾
e) 其中一份评定表要院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非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并且加盖院系公章,另一份“签名”以及“盖章处”保持空白,来研究生院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