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要求

(含兼读制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规范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保证研究生、导师等各方的学习、教学秩序,现将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部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l           博士研究生:

1.总学分不低于18分。

2.在学期间必须发表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核心期刊论文两篇,同时还须满足所在院系所制定的科研成果要求。核心期刊目录可见: http://www.yjsy.ecnu.edu.cn/download/pyc/hexinqikan.rar

3.兼读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周时间来学校参加集中学习,具体时间由院系所、导师、任课教师确定。

4.兼读制生必须在中期考核前参加同级博士生的外语考试(口语和翻译),取得相应的学分。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初和圣诞节期间,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出参加考试的书面申请。

5.其他规定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

l           硕士研究生:

1.总学分不低于35分。

2.在学期间必须发表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论文一篇,同时还须满足所在院系所制定的科研成果要求。

3.必须参加“教育实习/科研实习”之一,取得相应学分。

4.文科学生应参加“社会实习”,取得相应学分。

5.兼读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周时间来学校参加集中学习,具体时间由院系所、导师、任课教师确定。

6.兼读制生必须在中期考核前参加同级硕士生的外语考试(写作,口语和翻译),取得相应学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初和圣诞节期间,由本人提前1个月提出参加考试的书面申请。

7.其他规定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