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管理系统。请首先阅读本说明并按照下述步骤进行操作:
一、登录申请管理系统
用户名:已报研究生院备案的审批人姓名(请使用中文全角字符
,同一实体院的审批人密码相同,但对院下设的不同系所用户名略有不同);
密
码:审批人的工号(请使用英文半角字符);
验证码:请使用英文半角字符。
进入查阅页面后,可以选择“查看本院系学生岗位申请情况”或“查看本部门岗位申请情况”进入,查阅详细信息。
说明:“查看本院系学生岗位申请情况”显示本院系所的学生申请全校岗位(含本院系岗位)的情况;“查看本部门岗位申请情况”显示全校学生(含本院系学生)申请本单位所设岗位的情况
。
对于本单位没有就读学生(如:机关部门)的单位,只有“查看本部门岗位申请情况”选项,没有“查看本院系学生岗位申请情况”选项。
二、审批本院系所的学生申请
本步骤适用于所有有研究生的院系所。
登录申请管理系统后,选择“查看本院系学生岗位申请情况”,进入审批页面,可选择“所有学生”、“已申请岗位但未处理的学生”、“已同意其申请的学生”或“未同意其申请的学生”。系统会根据选择显示出相应的一览表。
表格第一项是一个复选框,选中之后,表格左上方有“同意”和“不同意”按键,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岗位。未申请或已审批过的学生无法再次审批。
点击表格最后一项“查看学生情况”即可看到学生详细介绍。
本轮审批人数应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本单位可享受“助教、助管”助学金的人数。
三、审批申请本单位岗位的学生申请
本步骤适用于所有设有助教、助研岗位的部门。
登录申请管理系统后,选择“查看本部门岗位申请情况”,进入审批页面,与上面第二步类似,可选择“所有学生”、“已申请岗位但未处理的学生”、“已同意其申请的学生”或“未同意其申请的学生”。系统会根据选择显示出相应的一览表。审批操作方法也与上面第二步类似,需注意的是:1、第二步未获批准的学生在本步骤不可见,只有第二步获批准的学生才能进入第三步。2、本轮审批有人数限制,每个岗位的批准人数不得多于拟招聘人数。
四、主管部门审批
本步骤适用于人事处、教务处最终审批。
登录申请管理系统后,选择“审批所有学生申请”,操作界面和方法与前两步类似。第二步、第三步未获批准的学生在本步骤不可见,只有第二步和第三步均获批准的学生才能进入第四步。
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学生即获得该助教、助管岗位。
五、咨询电话
54345030,54345003
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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