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我校从200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突破口是改变原先的普通奖学金制度,建立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奖助学金制度。由于2007级是实施新的奖助制度的第一批学生,请各院系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华师研[2007]13号)、《研究生年度学业评定实施办法》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以年度学业评定为抓手,主要通过考核研究生的专业思想形成、科研能力培养、课程学习、科研成果等鼓励优秀研究生脱颖而出,激发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新积极性。学业评定可采用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年末向导师组(二级学科)汇报学业情况的方式,根据导师组集体评定的结果并结合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奖学金进行动态管理,引进激励和竞争机制。
二、奖学金设置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2008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A、B、C三类:A类奖学金(占10%)为每年1.5万元(含培养费全额资助每年1万元),B类奖学金(占60%)为每年1.3万元(含培养费全额资助每年1万元),C类奖学金(占30%)为每年0.3万元,获得C类奖学金的硕士生需由本人承担培养费每年1万元。硕士生奖学金面向全体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全面管理,审核院系所奖学金的调整结果。
2、各院系所由领导、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奖学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管理工作。
3、各二级学科导师组组成学业评定小组,具体负责该二级学科的学业评定。
4、研究生工作秘书做好此项工作中文件和结果的上报和归档工作,并负责将结果告知参评的研究生。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院系所在校参评学生人数和奖学金比例下达07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当年未使用完的奖学金指标不予保留。
2、每位研究生填写“年度学业评定表”,考评时间由各院系所安排。
3、2007级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奖学金动态调整两次,各院系所奖学金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学业评定结果和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细则在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指标内提出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底前将动态调整的结果报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报的院系其硕士奖学金九月份将停发。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奖学金的研究生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参评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级处分或校、院系所通报批评;
(2)在学术研究中有悖学术道德;
(3)参评学年度学业考评结果为D等;
(4)参评学年度“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2、各院系所奖学金比例和金额按学校规定执行,如奖学金获奖人数、等级和金额超过学校规定标准,超出部分由院系自筹解决。
3、各院系所负责通知研究生是否获得奖学金以及获奖的等级和金额。获得A、B类奖学金的所含学费部分由财务部直接冲抵,获得C类奖学金者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学费,奖学金中生活费资助部分按标准每年分十个月在规定时间内由财务处划入获奖研究生的银行卡中。
4、对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个人,将取消该生当年的评奖资格并予以公示;对协助提供不实材料的教师,将报学校予以批评乃至处分。
5、各院系所上报奖学金结果时需有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同时按规定格式发电子邮件至jliu@admin.ecnu.edu.cn。
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年度学业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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