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创新,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华师研﹝2007﹞13号文件)的精神,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对象
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全日制在读2007级硕士研究生。
二、经费来源
助研津贴由导师的科研经费及学校的配套投入共同出资,学校配套按1:1资金配套,配套上限为每月200元。
导师提供的津贴,必须来源于下列四类经费:
1、有人员预算费用的纵向科研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
3、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经费;
4、经学校批准的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操作流程
1、每月6日前,导师登陆学校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研究生科研津贴栏内输入拟给予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的金额数、月份及出资的科研经费账号等信息。提交后,导师仍然可以修改输入的信息,但一经学校审核,导师就不能修改所提供的信息。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所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时,须由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删除相关记录,由导师重新输入并审核。
2、研究生院于每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交财务处确认,财务处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数据库信息完成扣款。
3、每月25日,校财务处把由导师出资及学校配套的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至相关研究生的银行卡中。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位2007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4345030。
附: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操作指南
研究生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2007级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操作指南
一、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
1、在浏览器中键入http://www.idc.ecnu.edu.cn。
2、输入用户名(导师的工号)和口令后,点击“登陆”按钮。
二、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登陆成功,点击“教学信息”栏,点击“研究生管理系统,请点击进入”,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后,请依次点击 “研究生管理”
、“研究生科研津贴” 、“导师管理研究生科研津贴”,在右上方出现列表的表头。
三、添加记录
(一)条件设置
点击右上方的“添加”按钮,出现一个输入条件的界面。
1、输入“发放起始年月”和“发放终止年月”。
如果一次仅提交一个月的记录,那么“发放起始年月”和“发放终止年月”应该是一样的。如“发放起始年月”和“发放终止年月”都为200710,其结果是允许提交2007年10月一个月的记录。
如果准备一次提交几个月的记录,那么请输入起始和终止年月,如“发放起始年月”为200709,发放终止年月为200806,其结果是允许提交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十个月的记录。
2、研究生类别请务必选择“在校硕士”。
3、录取类别可不做选择。
以上操作完毕,请点击“提交”按扭,之后出现信息录入界面,并显示导师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信息列表,出现的页面为一个月的信息,请填写每月下发的助研金额。
(二)输入信息
对拟发放津贴的2007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填写“导师发给金额”和“导师出资经费账号”。对不准备发放津贴的研究生,请不要填写这两项信息。
(三)提交信息
在所需信息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提交”按钮。
特别提示:如果“状态”栏显示“待审批”,则表示已提交成功;如果 “状态”栏显示“保存”,则未提交成功,必须勾选相关记录,并点击“修改”按钮后,重新提交。
四、修改记录
在研究生院审核前,导师仍然可以对提交的记录进行修改。但研究生院审核以后,导师就不能对学校审核通过的记录进行修改。
若需修改,请先勾选要修改的记录,然后点击右上方的“修改”按钮。在出现的修改界面上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请点击“提交”按钮。
五、删除记录
在研究生院审核前,导师仍然可以对提交的记录进行删除,但研究生院审核以后,导师就不能对审核通过的记录进行删除。
若需删除,请先勾选要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右上方的“删除”按钮,系统会出现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后,即可删除已勾选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