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保险情况说明

 

1、为什么要参加保险?

答:根据学校《研究生医疗卫生的有关规定》,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学校承担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费用部分的50%,其余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因此,为了使得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有更多保障,避免因为疾病和意外伤害而给自己学习和生活带来经济上的困扰。我们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生们入学后自愿参加大学生团体保险。

2、研究生参加哪些项目的保险?

答:根据《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自愿参加平安综合住院医疗住院补贴等险种的大学生团体保险,各类保险的投保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所发生的保险理赔金全部归投保学生所有。

3、研究生保险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研究生保险从研究生入学缴纳保险金额开始,到研究生毕业为止,有效期为三年(一般认定从入学年份的91到毕业年份的831止),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延期毕业必须补办保险。

4、研究生参加保险的金额是多少?

   答:研究生参加保险所要交纳的保险金额分别是:平安险,每年10元,三年共计30元;综合住院医疗险,每年60元,三年共计180元;住院补贴险,每年20元,三年共计60元。三项险种三年总计需要交纳270元。

5、研究生保险的理赔金额是多少?

   答:平安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及发生的医疗费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进行理赔,一年最多不超过15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当被保险人住院所产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分级累进、比例给付保险金。具体如下:1001,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65%;1,0005,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70%;500010,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75%;10,00030,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80%;30,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付比例为90%。一年内理赔金额不超过100,000住院补贴险,保险公司按照住院补贴金额及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补贴金,意外和一般疾病住院每天补贴30元,大病住院每天补贴50元,每年度的补贴天数累计不超过180天。

6、研究生住院医疗费用理赔对于医院有没有特别的要求?

   答:根据保险公司要求,结合学校公费医疗的需要,一般来说,要求是学校公费医疗所指定的医院(急诊除外)。所以,如果感到不适,应该先到校医院就诊。如需要住院治疗,应凭校医院开出的转院单去指定医院就诊。

7、研究生假期或因公外出住院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在假期或因公外出,需要住院,在本市市区的应该回校就诊,在郊区或者外地的,应该在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因公外出急诊除外)。

8、研究生出院后如何办理保险理赔?

   答:凡购买保险的研究生因病住院出院以后,可以凭校园卡、住院证明、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详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到研究生院管理处办理保险给付申请手续。申请材料寄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约在两周左右完成审核,把理赔金额划入学校财务处帐户。研究生本人在相应时间去财务处查询理赔金额后,凭财务处证明到研究生院管理处核实。研究生本人凭研究生院管理处核实的材料和保险公司寄回的医疗费收据原件,于周一、三、五上午去校医院审核公费理疗金额,审核完毕后再去财务处办理保险理赔金和公费理疗金额领取手续。

9、研究生参加保险还有哪些特别要注意的事项?

   答:研究生参加保险要特别注意保险责任免除(即发生情况,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况)的情况,特别是参加综合医疗险自保险生效起90日内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情况;另外,根据规定,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也不予受理,并不享受公费医疗;此外,凡生病住院的同学,凭出院小结原件和填写好的学生住院补助申请表(学校勤助网页上可以下载),可以去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申请住院补贴。

10、如果还有其它疑问,应该咨询哪里?

答:如果同学对学生保险有疑问的话,可以去研究生院管理处咨询,或者打电话至62238012。或者直接咨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市西支公司,电话:628315884504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