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级新生参加保险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要求,为试学生遭受意外伤病时有更好保障,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学生团体投保,有关保险事项详见研工部网站(“学程无虑”保险计划)。
各院系一定要告知每一位新生,让学生知道参加保险的事情。拟参加保险的学生需在
我校组织参加的保险险种和保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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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调整二) |
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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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平安保险 |
疾病或意外身故 |
40,0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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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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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补充医疗保险 |
住院自负、自费医疗费用和门诊大病自费医疗费用 |
100,000元 (自负、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按分级累进比例给付,≤3万的为50%;>3万元的为9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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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补贴保险 |
疾病或意外住院补贴 |
意外和一般疾病补贴80元/天,重大疾病天补贴100元/天,累计补贴180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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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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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联系电话: 5434 5029(闵行校区);6223 2498(中山北路校区);135 8590 0100。
电子信箱: ygb@admin.ecnu.edu.cn
研
工 部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