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1月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的安排,我校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上海潮源数码影像公司”承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地点
理科大楼A520。
二、摄像时间
注:1)只针对08春季毕业研究生,秋季毕业生信息采集另行通知。
2)已拍过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同学不用参加。
三、摄像要求
1、届时被摄对象需填写一个小白纸袋上的有关信息,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故请带上身份证和钢笔。如因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原因而造成学历证书无法正确进行电子注册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2、对个别确实有困难不能前来参加拍照的研究生,可以提供2寸彩色近照和身份证号码、姓名、学校、专业等信息并委托同班同学填写小白纸袋的有关信息,然后将照片装入小白纸袋并交给摄像人员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3、如个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日参加摄像,同时有没有提交实物照片供技术处理,可在
四、摄像费用
每人10元,于拍照前交给摄像人员。对不能参加摄像而交像片的研究生也须交10元图片电子处理费用。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08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