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本学期初各单位还有少数研究生未按时完成网上电子注册,请各单位通知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老生)于2007年9月28日—30日登陆学校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过期未注册的研究生(老生)将不能取得本学期的学籍资格,将不予承认其参加的相关教学活动。
各学院、系(所)应对未按时完成网上电子注册的研究生进行教育,告知今后每个学期开学,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将培养费、住宿费划入(汇入)学校规定的银行卡或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
今后,研究生院管理处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管理工作重心将逐渐转移到学校公共数据库平台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请广大研究生管理工作者关注和重视学校公共数据库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使用。
注:因新生入学后需接受三个月的复查,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固本次注册仅对老生有效,新生注册无效。新生网上注册定于12月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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