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益刍议

 ◎ 赵 丽

  摘 要:公平与效率是高等教育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分析及我国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提高高等教育效率的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 公平 效率

 
    公平与效率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目标追求与价值选择,当然也是人类在发展高等教育事业过程中追求的两个最基本的目标。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不公平、低效率的现象却以各种形式存在着。认识和研究它们,正视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不足,纠正教育实践上一些偏差,推进我国教育的大众化,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教育的经济社会功能,无疑是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分析
    ㈠关于公平的概念
    什么是公平?公平一词最早出现政治学领域。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把公平与政治权利的分配联系起来,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人并非完全平等地享有各种政治权力,一个人享有政治权力的大小应与他为社会做出的政治贡献相当。
    教育公平问题是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内的延伸和体现。教育经济学中把投入教育活动中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称为教育资源。同其它资源一样,教育资源也是稀缺的,也存在一个合理分配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教育公平就是与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享用相联系的。 教育社会学认为:公平即"机会均等",它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起点公平;二是过程公平;三是结果公平。 由公平的一般含义出发,教育公平即指相同社会成员实际获得教育资源的多少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或预期贡献相称。
    ㈡关于效率的概念
    "效率"在经济学里通常是指投入与产出之比。教育作为特殊的产业部门,其效率有些可以直接检测,有些则不尽然。因为教育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教育的"投入"既包括资金投入也包括精神投入,因此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效率应包括直接效率与间接效率两个方面。直接效率是指教育的经济效率,可以计量;间接效率是指教育的精神效率,它虽难以计量,却对直接效率有促进作用,重视教育精神效率可以减少社会控制成本。值得指出的是量化的经济效率只是教育效率的一种形式,而教育对个体人格、认知、行为的影响乃至对整个社会精神价值的贡献是难于量化的,但在教育实践中却是不容忽视的。教育的这一作用"即使不比其它作用更重要,至少也是同等重要的。" 如果我们仅仅只重视教育的经济效率而忽视其精神效率,把对学生的培养只看作是"人力"和"工具"的生产,将直接导致教育中的功利主义与职业主义的泛滥,与此相伴随的将是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精神世界的平庸,并最终导致经济效率的滑坡。这种顾此失彼的做法显然是"不经济"的,是低效率的。
    ㈢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来看,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二者统一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⒈效率是公平产生和发展的物质前提。只有当效率提高到剩余物品产生后,社会才出现公平与否的问题。斯宾诺莎曾提出,公平与否的观念在自然状态下(即原始社会)是无法想象的,"唯有在社会状态下,经过公共承认确定了何者属于这人,何者属于那人,才有所谓公正或不公正的观念"。 当代社会学家伦斯基也看到:"只有当具有足够的生产力,相互依赖的群体成员都能获得必需品时,才会有剩余产品可供争斗和在权力的基础上进行分配。" 在效率低到还不能提供剩余产品的情况下奢谈公平显然没有任何意义。一定水平的效率是社会公平的物质前提,较高的经济效率所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增加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从公平的走向来看,随着效率的提高公平也会不断向前发展,二者在发展趋势上是一致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既是效率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平等程度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社会形态理论,已经以不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⒉公平在自己适用的范围内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的获得取决于一系列因素的有机组合,但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人,人的积极性以及由这种积极性所释放出来的创造性是一切效率的源泉。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其合法性和持久性来说只能来自社会的公平机制,可以说,公平是效率的源泉。
    从直观上讲,教育公平本身就隐含有教育效率的意义,而教育效率又体现着教育公平的价值。二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一方面,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社会制度的建立与社会发展的有序,都必须也一定具有与之相联系的公平机制。公平是制度合法性的依据,是社会效率增长的源泉。 同样,实现教育公平也必然促进教育效率的增长;另一方面,教育效率的提高反过来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设与完善。公平既是手段又是目的。诚如英国史学泰斗汤因比所言:"人不仅仅是靠面包过活的,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得多高,也无法治愈他在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求。" 人类对公平的追求,永不会满足。而教育效率的提高为追求进一步的教育公平奠定了物质和精神基础。教育的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为教育公平准备了物质条件(如提供入学机会、改善办学条件);教育的社会精神效率的提高为教育公平营造了良好的精神氛围和舆论环境(如形成新的公平观念和标准)。
二、我国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现状
    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水平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由于我国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原有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经过50多年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水平仍然有很大的差距。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054.3亿元,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七位,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500多元,排名在世界第100位之后。国家财政有限导致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这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大发展的瓶颈。
    ㈡众多的人口压力影响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
    目前,我国人口已达12.9533亿。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快速增长的人口已成为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巨大压力。我国的综合国力虽已跃居世界前列,由于人口众多,人均水平仍居于落后国家的行列。众多的人口对于教育来说也是如此,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无论高校数或是在校生规模都居世界前茅,2000年高校在校生占18-22岁同龄人口的比例已达11%,但这一比例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5.5%),也低于小康型国家的平均水平(17%)。由此可见,高等教育有限的教育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影响我国教育公平性的实现。
    ㈢地区性差别所产生的低效率与不公平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地区差异特征最显著的国家之一。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教育差距十分明显,而且最发达和最贫困地区之间差距仍在加大。目前东部地区的经济水平比较高,如上海的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而西部地区的人均年收入只有几百元,这就使得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内陆部分经济开发较早的地区的高等教育机会远大于内陆和西部未开发地区。以生均教育经费为例,1988年上海高校生均经费为3359元,贵州为2617元;1998年上海高校生均经费为21330元,贵州为7145元。10年间这一差距由1.3倍扩大为3.0倍。教育经费的巨大差异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教育质量的巨大差异。另外,城市地区的开发较早,资源充足,经济水平较高,而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仍然比较落后,这就使得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地区的受教育机会低于占人口较少数的城市地区。地区差距扩大的结果是教育发达地区过度浪费教育资源,而教育落后地区则相对教育资源不足, 极大地制约了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性,造成全国教育效率低下,无法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㈣阶层差别的存在影响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
    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存在的社会基础,但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劳动仍然是广大劳动人民谋生的手段,广大劳动人民内部由于社会分工而造成的阶层差别仍然存在。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阶层逐渐分化,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成为我们观察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另一个重要视角。这种阶层差别存在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各阶层经济收入差别存在。不仅阶层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别,而且同一阶层内收入也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直接影响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特别是在当前高校实行自费上学、自主择业政策的情况下,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阶层的子女在学业成功上的差异同样巨大,在各级学校教育中学习失败,辍学留级,中途弃学的,主要是家境贫寒,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的孩子。其结果是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影响教育效率。并且辍学的较低阶层的子女大多成绩优秀,他们在同等条件下,一般较其它阶层子女的预期贡献率高,但教育资源却被他人占用。这实际降低了教育效率。
    ㈤高等教育内部因素影响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
    除了外部因素影响高等教育公平外,还有高等教育内部的因素。高等教育制度、体制、结构、布局等,都或多或少地影响其公平性。比如,由于我国仍存在着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别,无论从师资经费和其他条件来说,这些学校的资源分配都是有明显差别的。在招生制度方面以分取人,一次考试定终身,以及录取分数线的地区差异等,也极大地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同时,提高收费标准也会影响一些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机会。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层次的单一性和终身教育的滞后性,使得许多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其他年龄段的人无法满足自己求学的愿望。这些因素都影响了高等教育公平性的进程。
三、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提高效率的策略
    ㈠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于公平与效益的关系,传统认识也存在方法论上的缺陷。要么从经济学意义上研究,强调效率的功能而忽视公平的价值,使公平服从效率;要么从伦理学的意义上探索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主张公平优先,效率服从公平。这两种观点都只看到了公平与效益的相斥性,没有看到它们的一致性。事实上,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一种张力,应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中去探求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有一点可以肯定,差异性、竞争性是公平和效率关系的直接动力,追求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公平与效率的最终目的。效率的提高无止境,而效率结果的公平享有只有历史性和短暂性。在一定历史阶段,合理的不平等也是公平的。总之,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二者是一致的。之所以出现两者之间的排斥和对立,主要原因在三点:一是将"均等"视为公平的同义词,把实际上的不公平当成了公平。二是将教育效率仅仅理解为教育的经济效率。三是由于上述原因,将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之间的包含关系当成了并列关系,从而人为地使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处于对立的两极,人们只能择其一而"优先"为之。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自觉地实施教育公平,正确处理好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之间的关系。
    ㈡建立合理有效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教育公平客观上要求以分担能力作为成本分担的依据。能力大的多承担,能力小的少负担。目前,国家仍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国家的投资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主要的、关键的" 。居民投资、社会集资和融资也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应尽快采取措施,根据部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按比例分担教育成本,采取有利于整个社会长远发展的措施,制定倾向于贫困地区的成本分担政策,以保证高等教育的相对公平。
    ㈢加快高等教育产业化,更好地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高等教育中就体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与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在国家财政有限,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浪费严重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实践证明高等教育只有走市场化道路,改革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增加高等教育投入,提高高等教育运行效率,才能解决受教育机会短缺的问题,才能最终实现最大的公平,让更多的人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因此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要坚持高等教育产业化,就是要探索在一定的公平前提下做大"蛋糕"的机制。
    ㈣深化高等教育内部改革,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运行机制
    近年来,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高等教育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内部还存在不少不利于实现教育公平性的因素。因此,要从高等教育自身抓起,积极推进其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内容、方法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大学生选拔及就业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等。在充分挖掘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的同时,积极扩充新的教育资源,大幅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㈤建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高等教育执行的是精英教育的质量标准,即单一知识性和学术性,大学被看作是探究高深知识的场所,"为知识而知识",大学必须致力于发展知识、培养人才、解决各种问题。因此,对大学功能和质量的评价以单一的知识性和学术性标准为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从社会的边缘逐渐走向社会的中心,其功能也从间接走向直接,从单一走向多元。大学功能的多元化发展要求用不同的标准来评判大学的质量,而用单一质量标准来衡量不同层次、类型、规模和特色的高等学校有碍于高等教育公平的体现。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要建立多样化的质量评价标准,这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体现不同高校的特色,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率。


  作者简介:赵丽:女,1977年生,山东临沂人,华东师范大学高教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研究。

(责任编辑:陈发军 许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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